为三亚人才工作找“最大公约数”
我们要在学习贯彻《实施意见》和大研讨大行动活动中,着力营造爱才敬才的社会环境、有为有位的工作环境、引才聚才的政策环境、拴心留人的服务环境,让各类人才各得其所、用当其时、才尽其用,实现人才活力澎湃奔涌
日前,海南省委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我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举措,为三亚做好人才工作指引了明确的方向,提供了政策制度保障。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三亚历经两个30年的发展实践证明,没有重要的人才资源,就不会有今天的“沧桑巨变”。近年来,三亚迅速发展,可圈可点的佳绩背后,是有效的人才驱动。发展的事实表明,“人才意识”已经融入三亚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我们深知人才的重要性,有对人才的求贤若渴。但我们也要看到,三亚在全省的发展地位重要,但人才资源优势不明显,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卫生、文化和科技等事业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不高,人才准入、落户和子女入学等问题长久以来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这都反映出我们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政策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特别在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等环节缺少有效手段和具体措施。
“环境好,则人才聚、事业兴;环境不好,则人才散、事业衰”,哪里的政策好、环境优、体制活,人才就会流向哪里。人才工作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更要结合发展阶段的实际。立足“抓基础补短板”,先行构建人才落户、安居、就医、子女入学、家属安置和人才签证的基本服务保障体系是当前三亚人才工作的“最大实际”。通过制定出台人才认定标准,发放统一的人才“识别卡”,实现各项人才服务事项的互认互通。人才服务措施不搞简单的“发钱分房”,整合各类人才激励机制、用好各类人才优惠政策、简化各类人才申报事项都是务实举措。加快形成人才工作“大系统工程”合力,改变以往组织、人社部门的“二重唱”,编排成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大合唱”,在协调各方利益,统筹推进“精准”服务中凝聚“最大公约数”。
大研讨大行动“重在行动、贵在行动、成在行动”。人才课题要成为“试验田”而不是“自留地”,要成为“苗圃”而不是“盆景”。三亚人才工作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一项一项落地、一条一条扎根、一节一节开花,力争“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路子来”。通过构建完善的人才工作机制,制定规范的人才认定标准,健全完备的人才保障制度,打造便捷的人才服务体系,实施有效的人才培养激励措施,开展灵活的人才引进方式,建立科学的人才数据监测,形成各类人才持续成长、协调发展的局面,让三亚真正成为“远者能来,近者能留”的“人才海绵城市”。
扬帆奋进正当时,改革关头勇者胜。要允许人才工作改革失败,但不允许不改革。我们要在学习贯彻《实施意见》和大研讨大行动活动中,着力营造爱才敬才的社会环境、有为有位的工作环境、引才聚才的政策环境、拴心留人的服务环境,让各类人才各得其所、用当其时、才尽其用,实现人才活力澎湃奔涌。为三亚加快建设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争当建设“美好新海南”排头兵中形成人才资源的“最强比较优势”。(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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