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突出贡献人才可申报高级职称

2017-08-09 文章来源:江西日报

8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江西省正式开展2017年有突出贡献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定工作。具有特殊潜质、在某一专业领域成果显著、知名度高、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本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限制,申报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记者在申报条件中看到,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人员可申报审定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省青年科学家,或省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专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七)等人员可申报审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根据申报程序,个人申报时,可根据所学知识、从事专业、研究方向、实际工作需要,向所在单位申报审定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提交《江西省有突出贡献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定表》和相应材料原件。

单位考核推荐时,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品德、知识、能力、业绩、水平进行客观评价和考核推荐,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并在本单位公众场所对拟推荐人员的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