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营改增:税负减没减 企业说说看

2016-07-26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

编者按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已有两个多月。近日,记者采访多家营改增试点企业,了解各行业税负有何变化,试点纳税人如何看待这一重大税制改革。相关报道见A1A2版。

山东鲁花建筑:

规范进项发票税负还会下降

王法坤徐金波本报记者刘筱庆

“目前看来,企业税负真的降下来了。”山东鲁花建筑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姜福顺说,全面实施营改增后,企业实实在在体会到了改革带来的实惠。

他告诉记者,该公司从事的房屋建筑及房地产开发与销售项目中,既有今年430日以前的老项目,也有51日以后开工的新项目。按照营改增相关政策,51日以前的老项目可以按简易计税办法,减负主要体现在税基上。以5月和6月来说,企业预估营业收入703.33万元,如果按以前3%的营业税税率缴纳营业税,应缴税款21.10万元;营改增后营业收入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乘以3%的增值税税率,实际缴纳增值税20.49万元,实际税负率为2.91%,少缴纳税款6145.57元,低于原3%营业税税率0.09个百分点。

“别看这一点点的降幅,对我们这种营业收入高的企业来说,也是特别重要的。”姜福顺告诉记者,集团公司即将在西安建花生油分厂,投资规模在1亿元左右。这个新建筑项目,我们实行一般计税办法,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只要公司进一步规范完善财务管理,正常取得进项发票,我想税负还会下降。

当然,除了看得见的红利外,姜福顺还关注营改增给企业长远发展带来的影响。“营改增后,一般计税办法可以抵扣进项税,这将促使我们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姜福顺介绍说,营改增前,由于不用考虑抵扣进项税,企业对于发票的取得比较随意。营改增后,因为可以抵扣进项税,也促使企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保证能抵扣的项目尽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倒逼企业要求上游企业规范管理,形成良性循环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有助于企业和整个行业链的发展壮大。

名城地产(福建):

“链条”环环打通“倒逼”房企转型

“营改增为加快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增添了新的内生动力。”近日,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副总裁冷文斌告诉记者,新税制实施两个多月来,企业税负明显下降,加深了对营改增的认识和理解。

“房地产业具有资金投入大、开发周期长的特点。营改增后,同大多数房地产企业一样,名城地产对老项目选择了5%简易征税办法。两个月来,企业的增值税实际税负为4.76%,比原来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下降了0.24个百分点。”名城地产财务总监陈兆聪对记者说,增值税作为价外税,给企业带来最大好处就是减少了重复征税。

陈兆聪拿出纳税申报表向记者展示,公司今年5月、6月销售收入分别为3737.12万元和15916.75万元,应纳增值税为177.95万元和757.94万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共减轻税收负担46.79万元。

陈兆聪表示,增值税抵扣链条打通后,势必倒逼房地产企业转变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在度过税制转换的磨合期后,公司计划年底产生一般计税项目,即执行11%税率缴纳增值税。这对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供应商选择和票证管理等提出了新要求。例如,选择供应商时除了考虑质量、价格因素,也要重视纳税信用和能否提供增值税发票等因素。

“当然,增值税抵扣链条对房地产的上下游企业也会形成‘倒逼’效应。比如,砂石料供应商多为小规模纳税人,他们现在会面临转型升级压力。”陈兆聪说。

对于银行贷款利息不得抵扣,陈兆聪也有自己的看法:“进项税额是否能够充分抵扣,将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税负。目前,银行贷款利息不能纳入进项抵扣,将对房地产企业税收负担有较大影响。”

慈溪白金汉爵大酒店:

营改增不仅是减税更是转型升级机遇

“一度传闻营改增后星级酒店税负要增加。不过,从这两个多月的实际运行情况看,我们酒店确实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作为一家综合型酒店,慈溪白金汉爵大酒店总经理胡哲民曾一度担心营改增会增加企业的税负,但看过两个月的报税单后,他就放心了。

他给记者详细算了一笔账:酒店今年5~6月销售收入5157.5万元,其中餐饮服务收入3817.8万元、住宿服务收入1129.4万元、娱乐及其他服务收入210.3元。这些经营项目适用税率均为6%,当期销项税额309.4万元,认证抵扣进项税额97.3万元,扣除其他因素,应缴增值税211.5万元。而按照原营业税的口径计算,营业收入5466.9万元,适用税率5%的营业税,当期应纳营业税额为273.3万元,营改增后减税61.8万元,税负降低22.6%

胡哲民告诉记者,这两个月酒店抵扣的进项主要有水电费、电话费、饮料和农产品等。这些进项绝大部分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取得的,也就是说22.63%的税负下降是可持续的。随着营改增的推进,上游供应商规范发票管理,预计未来能取得的进项抵扣发票还会不断增加,酒店的总体税负将进一步下降。

当然,减税只是胡哲民关注的一个方面,他更关注营改增为企业,甚至整个酒店业带来的发展利好。“对酒店餐饮企业来说,营改增不仅是少缴税,更是一次提升站位的机遇。为了最大程度降低税负,酒店今后会选择规模较大,能提供正规票据的供应商,从而倒逼供应链升级。”胡哲民说。

敬月饮食:

8万红利大家分农户钱包鼓起来

滴水岩村位于贵州省水城县滥坝镇,全村共有3000余人,汉、苗、彝3个民族和谐相处。2014年,在当地政府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和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改革中,滴水岩村依托自身的旅游资源,成立了村办企业——敬月饮食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后,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参股经营的农户获得了不少收益。今年营改增,村民又获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8万元的减税,村里分一半,10多户村民每家一年还能再增加近4000元收入。税制改革让村民的钱包鼓了起来,给我们这些村办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希望。”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刚算完账后激动地说。

陈刚告诉记者,滴水岩村自然生态条件恶劣、石漠化严重,以前是镇里最贫困的村子。现在成立了村办企业,在股权上,村集体占50%,另外的10余户村民占50%2015年,企业年营业收入390万元,缴纳营业税19.5万元,每户村民分红1.5万余元。营改增后,企业成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仍按照去年390万元的营业收入计算,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1.3万元,比营业税少缴了8.2万元,降税幅度达到42.1%。另外,由于计税依据的下降,一些随增值税附加征收的税费也会有相应的减少。

“实际上,敬月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仅是一个缩影。全市像我们村这样直接受益于营改增政策的‘三变’企业还有很多。”陈刚说。

用好用足营改增上游下游齐减负

首轮营改增纳税申报结束后,厦门市共有3.97万户试点纳税人完成营改增纳税申报,其中四大行业纳税人2.78万户,申报销售额238亿元,增值税税额6.07亿元。税款入库后,企业税负究竟是减是增?

厦门中诚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月申报当期收入1106.36万元,入库增值税34.97万元。因为该公司今年做的都是旧项目,没有新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算下来大概要比营业税少缴税款2.2万元。

“营业税政策的延续,使企业税负实现了平移,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即便是相同税率,企业的税负也是不增反降。而且,这部分享受延续政策的企业还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他们的下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也有了着落,对于企业和下游企业来说都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减负。”厦门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洪健告诉记者。

厦门禹洲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样通过用好用足营改增政策,享受到了税制改革的红利。该公司是一家主营房地产开发的公司。今年5月,公司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两个项目,一个是别墅产品,一个是高层住宅,两个项目含税销售收入总计2亿元。

在首个申报期前,公司完全没有考虑如何利用营改增政策合理筹划,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但在研究营改增政策后,财务经理杜建新发现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同的项目可以选择不同的计税方式,如果能够合理筹划和分别核算,就能充分享受营改增政策的红利。

基于此,公司对于不同类型的住宅选择了不同的计税方法,一期的别墅项目由于占地面积大、分摊的土地价款高,公司选择了一般计税方法;二期是高层住宅,可以扣除的土地价款比较少,因此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最终,我们实际申报入库增值税比营业税少缴了66万元,税负降低了0.33个百分点。”杜建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