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

2016-07-11 文章来源:粮食局网站

根据《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以及《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延续申请办法》的规定,经审查,拟授予蓟县上仓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等246户企业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拟将北京宝益粮油储备库等113户企业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有效期延续至20217月,拟对北京市东北郊粮食收储库等126户企业部分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事项进行变更。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674日至12日。如对上述公示信息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传真电话:010-639069096954

电子邮箱:dczg@chinagrain.gov.cn

附件:1.2016年拟授予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名单

2.2016年拟延续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名单

3.2016年拟变更部分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事项企业名单

4.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公示反馈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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