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特岗计划统计和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教育局:
为全面掌握近三年特岗教师招聘、在岗和流动情况,配合财政部完成特岗计划中央财政补助经费核拨与结算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5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特岗计划统计和总结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39号)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特岗计划统计和总结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完善特岗信息。各市应及时通知特岗计划县区登录教育部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特岗系统”,网址http://tg.ncss.org.cn/teacher),更新特岗教师相关信息,“特岗系统”于9月12日至30日8:00至17:00开放(不含节假日)。
二、精准完成信息统计。各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应在“特岗系统”上生成2016年新招聘录用特岗教师、2014—2015年录用并在岗特岗教师及2013年录用服务期满留任教师的统计表格。统计表格中“人员数量”“设岗县类型”等项目为工作检查和审计的重点内容,请务必认真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三、按时报送总结材料。主要包括各市2016年特岗计划工作总结报告以及在“特岗系统”上生成的相关统计表格(见附件1-4,Excel格式),并加盖教育部门公章。请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9月25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人:韩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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