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岂容“不担当不作为”

2017-06-04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网

衡阳市4月份出台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以来,截至62日共问责15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5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免职3人。(63日,澎湃网)

众所周知,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近年来,中央一直致力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带领贫困群众、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各地方政府也派出“骨干队伍”,与群众“结对子”,实行“挂钩帮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但是,个别党员干部依旧没有认清自身的使命与责任,对扶贫工作仍然“应付了事”。有的打着“工作忙”的幌子,对扶贫任务“拖一拖、等一等、缓一缓”;有的只记住了要挖掘贫困群众自身“造血”,却忽略了“扶贫扶志、扶智”的重要性,对扶贫工作“不上心”;有的在“纸面”上做“扶贫文章”,让扶贫工作“走了过场”。这些问题都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对扶贫工作的“不担当不作为”。

这些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个别党员干部“官德缺位”。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这本应是每名党员干部应有的德行操守,然而,个别党员干部把扶贫工作当“上级任务”,而不是“干部应有作为”,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于是才有了“不担当、难担当、怕担当”。二是个别党员干部“能力缺失”。脱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抓住“发展”这个“牛鼻子”,找对“脱贫路子”;又要把准“贫困穷根”,明确“靶向”,开好“脱贫良方”,然而,个别党员干部“开疆拓土”能力上的欠缺,让扶贫工作难有“真作为”。

不作为不担当,是一种慢性恶疾,短时间可能很难看出其恶劣影响,但是时间一长,其危害不亚于腐败,它不仅会离间干群关系,更会侵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要想根除这种“恶疾”,必须“重拳出击”“猛药去疴”。

首先,应修官之德。通过心理素质教育、心性锤炼,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促其转变观念、调整心态,扭转不愿担当的状况,从思想上认清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视群众为亲人,把群众事当自己事,沉心身子扶真贫、真扶贫。

其次,应养官之才。通过经验交流、案例培训、实地考察,开阔扶贫干部视野,提升与扶贫工作相适应的能力素质,只有扶贫干部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技能,才能带领贫困群众找对脱贫致富的好路子,实现真脱贫。

此外,应问官之责。严格法规制度、明确奖惩措施,奖勤罚懒,扶优汰劣,坚决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开刀问斩”,让庸庸碌碌混日子、装模作样走过场的扶贫“庸官懒官”没有市场。积极为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有位,让敢担当、有作为的党员干部看到前途和希望。(柳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