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7年第16号)

2017-08-11 文章来源: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舟山市人民政府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县处级,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职责为: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拟定交易中心发展规划及交易金融、物流、信息等配套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舟山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对交易场所的监管工作,具体承担交易中心内交易场所的监管职能;负责制定、实施大宗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指导、督促入驻企业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大宗商品交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促进规范化运营。负责大宗商品交易招商引资工作,研究拟定招商政策,负责产业研究和产业项目落地的贸易对接工作。负责入驻中心单位的协调服务工作,服务、指导入驻中心的各类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共同管理、考核进驻中心相关机构、单位。负责制定并实施交易平台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个岗位共2人,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7年8月9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rls.gov.cn

(二)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www.zzbcx.com

其中,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粘贴本人近照),连同下列报考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zgzsdzsp@163.com(邮件主题设为“大宗商品交易管理+姓名”)。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16:00。

(三)报考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四)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需携带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上述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书》(附件4)。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报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审查由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负责完成,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考试工作由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组织实施,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8236192,8236038,监督电话:0580-2285579。

附件:

1.2017年下半年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2.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工作经历证明.docx

4.同意报考证明书.docx

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