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17-08-16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规定,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同意,并报上海市编办核准,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本市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中心”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

“中心”以上海市高等教育、普通公办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行政人员和教师为主要研究和服务对象,在对其专业发展需求进行持续、系统、科学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以高位、专业为原则,在与本市教师专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领域发挥四大功能,即:研究、指导、培训与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为进一步提高和完善我“中心”的教师队伍,发挥“培训中心、研究中心、指导中心”的定位功能,体现“专业引领、协同发展”的理念,根据“中心”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的团队建设的需要,特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岗位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1.招聘岗位说明:

1)教师专业发展研究

2)教师培训项目评估

3)教师培训课程研发与实施

4)教育改革研究与咨询

5)教师培训工作的实践指导

2.招聘条件:

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

专业要求:教师教育发展与研究、教育政策与管理、教师专业发展课程开发与研究、心理测量与统计。

其他要求:

应届生报考须符合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0日。

本次教师教学研究岗位招聘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专家面试、组织审定、身体检查、办理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递交材料:即日至8月20日。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申请人填写《2017年度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电子版材料(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课题立项认定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发至招聘邮箱sttc_hr@126.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岗位名称”。报名时间:即日至8月20日。

(二)资格审查:2017年8月21日至8月31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参加考试人员。未进入考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2017年9月4日至9月9日。

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自行组织。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2.面试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相结合面试。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胜任力、专业水平等综合素质。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未录用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心”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和上海市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中心”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它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中心”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中心”直接咨询。咨询电话:

021-33565753(人事部门李老师、王老师)。

六、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教研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1-33565762)。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