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1
【发文机关】中国青年网
【文号】

西部计划各省(区、市)项目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

  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西部计划有关文件规定和2016年度工作安排,现就2015-2016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县和高校项目办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考核等次

  考核对象为20157月至20166月西部计划服务县项目办(只实施基层青年工作专项的不纳入本次考核,西藏、新疆、兵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将地市级项目办也列入考核范围)、招募高校项目办(含研究生支教团高校)。

  考核结果分为3个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考核依据和考核方式

  依据四部委联合印发的《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59)、《20162017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6)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等,本次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由全国项目办统一组织部署,各省级项目办负责具体实施。各省考核工作由省级团委负责同志牵头,制定具体考核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研究生支教团高校项目办的绩效考核,由高校所在地省级项目办负责,并以适当方式征求支教服务省项目办的意见。对高校项目办的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考核各高校在宣传动员、招募选拔、报名人数、录取人数、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实际成效,严禁采取彼此排队、轮流评定的方式。

  优秀等次项目办指标分配表详见附件1,优秀项目办考核的指导性条件详见附件2

  三、工作安排和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省级项目办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考核方案,注重工作导向,强化考核标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客观、全面、准确地评估考核服务县和高校项目办的工作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办,各地要及时采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整改或处置工作。

  2.科学谋划,健全机制。要通过考核,建立和完善西部计划各项工作机制,促进志愿者招募派遣、管理服务、就业服务、后续培养等各项工作实现良性发展。要把考核过程作为调查情况、掌握动态、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过程,作为科学调整西部计划各项工作的依据与决策过程,作为推动县级和高校项目办人员配备、优化管理、完善措施的过程。

  3.广泛宣传,选树典型。要通过考核,发现和梳理西部计划工作中尤其是在基层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做好分析总结和交流推广工作。同时,要挖掘和选树一批工作典型,并及时报送全国项目办,面向社会大力宣传西部计划工作成效和志愿者个人事迹。全国项目办将在今后的宣传、培训、志愿者数量指标等资源分配上重点向优秀项目办倾斜。

  各省级项目办要汇总优秀等次服务县和高校项目办绩效考核登记表(详见附件3),填写服务县和高校项目办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统计表(详见附件4)并盖章,于930日前上报全国项目办,电子版发送至xbjhqgxmb@126.com。全国项目办将进行审核并于10月份在网站公示优秀服务县和高校项目办名单。

  联系电话:01085212269(传真)

  附件1. 20152016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县和高校项目办绩效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分配表
  附件2. 20152016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县和高校项目办绩效考核优秀等次指导性条件
  附件3. 2015-2016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等次服务县和高校项目办绩效考核登记表
  附件4. 2015-2016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县和高校项目办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统计表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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