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计划各省(区、市)项目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研究生支教团各高校项目办:
近期,全国项目办下发了《关于做好新招募志愿者选拔派遣、服务期满志愿者离岗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6﹞2号)、《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第18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派遣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6﹞3号),值此新老志愿者上岗离岗之期,各地在做好服务期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考核评估、离岗等相关事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健康教育管理等有关工作,尤其是要层层落实落细管理责任,切实提高志愿者安全自护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1.开展大走访。各级项目办要深入志愿者所在单位一线,开展走访活动,了解志愿者工作生活情况,掌握志愿者思想动态,倾听意见建议,帮助志愿者解决实际困难。县级项目办要走访到辖区内每一名志愿者,访单位、进宿舍、听意见,全面掌握每一名志愿者的身体、心理、生活、工作等情况,形成详细的走访记录并报省级项目办。
2.开展大排查。省级项目办组织本辖区内县级项目办于近期集中开展一次自查。要对志愿者工作生活场所的社会环境安全、房屋安全、水电安全、餐饮安全、相关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有关方面加强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围绕志愿者的出行、居住、社会交往等,讲清具体的潜在风险和管理要求,抓细抓实请销假、报告等志愿者管理制度。
3.开展自护教育。集中开展志愿者安全健康自护教育。主要内容包括:严禁志愿者外出探险、到洪涝灾害较多的地方游玩、到无安全措施的危险水域游泳、到存在安全隐患的野外登山等;提醒志愿者注意出行安全,严禁无证驾驶或乘坐“三无”车辆,严禁乘坐超员、超限等违规运营车辆,严禁乘坐农用车和货车,严禁购买、骑乘无照摩托车、电动车及刹车不良的自行车,严禁搭乘陌生人的顺风车;严禁志愿者使用没有烟囱(排烟不畅)的煤气炉、不达标的电磁炉做饭;严禁酗酒;提醒志愿者在出行、返程、离岗等途中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谨慎与陌生人交往,谨慎接受约请、赠与,防止上当受骗;提醒志愿者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若遇突发事件,要冷静应对,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向服务单位和县项目办报告。
各级项目办要本着对志愿者高度负责、对西部计划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志愿者人身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严格落实以上的各项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做好各项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对因管理疏漏而导致发生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的,全国项目办将依照管理责任规定和三方协议,严肃处理。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