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西部计划志愿者社保暨地方项目工作座谈会的通知(pdf版点击下载)
西部计划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办:
根据团中央书记处主要领导同志批示同意,西部计划内蒙古、广西等西部12个省(区、市)和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志工部)负责同志于4月11日在成都召开了西部计划志愿者社保等政策落实工作专题座谈会。为确保西部计划志愿者在7月份之前落实上社保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对地方项目的指导和管理,同时安排部署2016年西部计划招募宣传工作,全国项目办决定针对其他省市召开西部计划志愿者社保暨地方项目工作座谈会。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5月24日,会期1天(23日下午报到,25日上午返程)。
地点:中国大酒店(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27号)。
二、参会人员
1.实施西部计划的中部省: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省项目办(志工部)部门负责同志或熟悉西部计划工作的同志1人。
2.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的东部省: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志工部部门负责同志或熟悉西部计划工作的同志1人。
三、主要内容
1.研究解决当前中部地区西部计划落实社保工作情况及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各省区市之间存在的差异性问题和个别情况,进行研究和指导。
2.地方项目工作情况交流沟通;就加强地方项目工作进行部署。
3.对2016年西部计划招募工作尤其是西藏、新疆地区的志愿者招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四、会议要求
1.请所有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的省(区、市)认真梳理、整理、上报地方项目实施情况材料于20日前上报全国项目办(具体见附件1)。
2.请于23日中午前填报西部计划志愿者社保暨地方项目工作座谈会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2)。
附件: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