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1
【发文机关】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文号】

“三支一扶”人员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期为2周年,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落实,关系到“三支一扶”人员的切身利益。江西省永新县人社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梳理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一、落实接收安置政策。人社部门要及时落实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的安置单位。愿意留基层原服务单位就业的,由县级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接收安置手续。县级机构编制部门要预留好安置“三支一扶”人员所需编制,为他们扎根农村、服务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安置后最少应在接收单位服务满2年,方可调离接收单位,继续学习深造、辞职离职以及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

  二、落实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认真落实人社部《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从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和优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每年拿出乡镇公务员考录计划20%以上的岗位面向“三支一扶”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每年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拿出10-15%的岗位面向“三支一扶”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

  三、鼓励自主创业。将有创业意愿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及时纳入本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等,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自主创业的“三支一扶”人员,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有关政策;已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期满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上述政策具体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促进自主择业。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人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其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实现灵活就业的服务期满人员,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五、支持继续学习深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六、引导成才成长。“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服务期间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在今后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